食品厂建设洁净车间,可有效减少生产出的产品变质长霉,延长食品保质期,提高生产效益。
一般食品厂洁净车间可大致分为三个区域:一般作业区、准清洁区、清洁作业区。
⊙一般作业区(非清洁区):一般的原料、成品、工具储存区域,包装成品转运区域等原料、成品裸露风险较低的区域,如外包装室、原辅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
⊙准清洁区:要求次之,如原料处理、包材处理、包装、缓冲间(拆包间)、一般生产加工间、非即食食品的内包装间等成品处理但不直接裸露的区域。
⊙清洁作业区:指卫生环境要求最高,人员、环境要求较高,必须经过消毒和更衣才可以进入,如:原料、成品裸露的处理区域,食食品的冷加工间、即食食品的冷却间、待包装即食食品的储存间、即食食品的内包装间等。
建有洁净车间的食品工厂在选址、设计、布局、建设和改造时应最大限度避免污染源、交叉污染、混料和差错的发生。
厂区环境整洁、人流和物流走向合理。
应有适当门禁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
保存建设和施工的竣工资料
生产过程中发生空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建筑,应建设在厂区常年最多风向的下风侧。
相互有影响的生产工艺,不宜设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各自生产区域之间应有有效的隔断措施。生产发酵产品应具备专用发酵车间。
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最终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现最终灭菌,但灭菌后无菌操作的工艺,应在洁净生产区内进行。
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应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最后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处理场所,不能最终灭菌的原料前处理、产品封罐、成型场所,产品最终灭菌后的暴露环境,内包装材料准备区域和内包装间,以及为食品生产、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
洁净生产区应生产流程及相应洁净用房等级要求合理布局。生产线布局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不连续。
生产区内相互联系的不同车间之间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必要时应有缓冲室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
原料前处理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
生产车间内划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作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的暂存区,并应严防交叉、混淆和污染。
检验室宜独立设置,对其排气和排水应有妥善处理措施。对产品的检验过程有空气洁净要求的,应设洁净工作台。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50019-200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洁净度一般是根据单位体积空气中大于或等于某粒径粒子的数量来定义的。GB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将洁净度分为9个等级(等同于ISO1级~ISO9级),这与国际标准ISO14644相一致。
因此,对于食品生产车间的空气洁净度,还需要具体行业具体分析,根据食品加工过程的特点,食品受污染的容易程度,并结合HACCP的危害分析来定。
可以参考GB 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以下是部分参考标准。
最后,我们需要对清洁区的洁净度进行监测,以确保达到要求。监测可以是内部进行,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监测的频率和项目可能因企业而异,但通常包括沉降菌、悬浮菌和粒子的监测,以及温湿度、照度、噪音和静压差的评估。静态监测是在没有生产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动态监测则是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为了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动态监测尤为重要,因为它反映了实际生产条件下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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